文丨高铭暄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是指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依照法定的证据种类收集审查证据、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审查证据、应当依照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审查证据,以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在新时代背景下,为建立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保障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办案工作衔接顺畅,针对职务犯罪的特殊证据标准,掌握如何收集职务犯罪的证据尤为重要,如何理解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调取证据的相关规定意义重大。本书立足于《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条例、司法解释等文件,基于职务犯罪案件的追诉流程,以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为主线,深入剖析证据收集、审查标准;聚焦《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重点条文,选取关键内容、特别要求进行专门阐释,解读条文的要点、重点,深入浅出,融会贯通,为贯通执纪执法实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一定的实务指引。
2024年12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监察法》作为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其内容涵盖方方面面,既涉及实体法问题,又涉及程序法问题;既涉及监察法规定,又涉及刑事司法规定,同时涉及监察机关同检察机关的衔接问题;既涉及领导机制、工作原则等,又包括监察措施、处置和司法衔接;既创设专门制度,又指引协同治理。
《监察法》第三条确定了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权。同时,《监察法》第三十六条明确了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地位,即监察证据具备了进入刑事诉讼的证据资格。随着职务犯罪案件的查明主体和程序的变化,监察机关经调查形成的监察证据和材料也将移送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经过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对其进行合法性、客观性、全面性等审查。
为建立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保障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办案工作衔接顺畅,针对职务犯罪的特殊证据标准,掌握如何收集职务犯罪的证据尤为重要,特别是如何理解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调取证据的相关规定意义重大。基于职务犯罪案件的追诉流程,可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标准应同时符合《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基于此,该书提出了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就是,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收集证据,二要按照法定的证据种类收集证据,三要围绕犯罪构成四个方面要件收集证据,以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法律对现实的把握是间接的,必须通过证据制度这一中间环节。如果社会生活事实不能通过证据制度的过滤,就不会成为法律上的事实,也就不具有法律意义。可见,证据就是司法的眼睛,是司法的灵魂之窗。因此,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一要点,重视证据在办理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首先,抽象的原理和概括的立法,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贯彻和运用,这一转化过程也需要确立合理的思路和标准。对于办理案件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犯罪构成要件、量刑情节等共性的问题,应当如何确定其证明的标准?这一层面的问题,基本上涉及所有案件,因此回答这些问题对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具有普遍的意义。其次,针对具体犯罪也需要确立相对统一的证据标准。不同的犯罪会有不同的事实特征,因此也就会有不同的证据认定标准。司法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不同地区、不同人员对证据标准的把握不同导致完全相异的结果。既然证据在替法律观察客观世界,它就必须毫无偏私、一视同仁地向法律传达它感受到的客观事实。如果对同一类案件适用的证据标准不同,就意味着法律在用有偏私的眼睛观察世界,这无疑是应当杜绝的。因此,在个案的层面,确立相对统一的证据标准,对于贯彻法律的公平价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监察证据是职务犯罪案件事实认定的依据,是职务犯罪追诉中重要的基石,制约着案件追诉和审理的质量。那么,什么样的监察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呢?作为职务犯罪案件追诉流程中重要的一环,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关系又是如何?在此问题上,该书采纳“程序二元、证据一体”之观点,即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在程序上是二元的,但在证据上是一体的,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时,在遵循《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证据的相关规定的同时,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诉讼的取证规范、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与其保持一致。《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一书由具有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深度参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等文件制定的专家精心撰写,是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法律指南。
在内容上,该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以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为主线,深入剖析证据收集、审查标准。内容上,该书深度梳理《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立法脉络,全面阐释立法、修订原理。该书提纲挈领地阐述了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立法、修订的规范沿革、来龙去脉和实践发展。在此基础上探讨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案件办理、审理中的关系与职责,深入剖析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调取、审查、排除的标准。
第二,该书聚焦《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重点条文,选取关键内容、特别要求进行专门阐释,解读条文的要点、重点,深入浅出,融会贯通。譬如,非法证据排除作为刑事司法的重要原则,在《监察法》立法与修订中同样进行了规定,该书在编写中针对不同法律对该原则的规定分别进行阐释,既有对规定本身详细的阐述,又有深入的对比,延伸至规定背后的法律原则、法治精神。
第三,贯通执纪执法实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书立足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融合贯通《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规范内容和制度之间的衔接进行体系性的整体把握。以职务犯罪案件的认定和衔接程序为指引,论述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标准,有效指导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审核和司法衔接程序,提高办案实效。同时结合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进行重点剖析、提炼、讲解,做到以案释法。
此外,作为解读书籍,作者也注重在一些空白、争议之处通过“可以”“一般”的表述来提供参考意见,以保证兼顾指导性和严谨性。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和审理从监察机关调查为起点,涉及证据收集与审查、案件审理、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整个流程,高质效办好案件需要遵循《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的要求。该书作为国内第一本融合了《监察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刑法》各具体罪名犯罪构成要件的指南类丛书,系统、全面梳理办理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这对提升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效,提升收集、审查证据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发挥重要的作用,助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